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

Ting 3 Bab 2 (2.2)

马来亚联邦(Malayan Union)

  • 英国人于1946年4月1日、在King's House(Carcosa Seri Negara)宣布马来亚联邦这个行政制度。
  • 首任总督为Sir Edward Gent。
  • 马来亚联邦取代了PTB。
  • 成立目的:
  1. 削减和控制马来人的政治权力 ——因为马来人给予日军合作。
  2. 节省开支——因为分开的行政制度,如NNS,NNMB和NNMTB已经花了英国人的一大笔钱。
  3. 确保英国人可继续占有马来半岛的经济资源。
  4. 肯定移民群的贡献。
  5. 加强英国人的防卫(Pertahanan)——无论是在马来半岛,还是在东南亚。
  6. 实现一个有效率和一致的行政制度。
  7. 让马来半岛走向自治的方向。
  8. 塑造一个马来亚联邦族群(Bangsa Malayan Union)——以便移民群可以效忠马来亚联邦。
  • 马来半岛的地位改成了皇家殖民地(Tanah Jajahan Mahkota)。
  • 马来亚联邦宪法的主要特点:
  1. NNMB,NNMTB和两个NNS,即槟城和马六甲合成一个政治单位。
  2. 成立行政理事会(Majlis Eksekutif)和立法会(Majlis Undangan)。
  3. 马来亚联邦由受英国国王委任的总督所领导。
  4. 公平的公民权,即采用jus soli原则——凡在该国出生,立刻成为公民。
  5. 苏丹或拉惹只是马来理事会(Majlis Melayu)的成员,只负责管伊斯兰教和马来风俗习惯等事务。
  6. 每个州属由一个州委员(Pesuruhjaya Negeri)来管理。
  7. 英国国会决定马来亚联邦的法律。
  • 英国人想通过马来亚联邦来加强他们在马来半岛的政经影响力。
  • 马来亚联邦是英国人实际地殖民马来半岛的一个形式。
  • 我们应该拒绝任何形式的殖民统治,以维护国家主权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